(试行)
( 二○一 一年三月十一日发布施行 )
第一条 基础医学院教学督导组成立的目的是在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督导完成学校下达的不同层次的教学任务,提高基础医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决策能力及教学管理水平,培养合格的高层次生物技术/预防医学专门人才。
第二条 工作性质:教学督导组是由基础医学院成立的,督导组成员由基础医学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高度责任心的各学科的专家教授组成。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独立或协助教学职能部门完成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反馈工作。
第三条 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评估教师的课堂教学,指导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监督、检查、了解学生的学习动态,沟通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信息,实现教学相长的目标。
监督、检查教学管理部门和各教研室的教学管理。
监督、检查学生考试纪律等。
监督、检查、指导教研室完成教学文件及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电子教案)。
监督、检查实验课教学全过程情况,提高实验课教学效果。
第四条 工作制度和方法
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开学之前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教学工作开始后,应每月组织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及时收集各位成员的反馈信息,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
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方法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分散、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形式来开展工作。采用现场教学检查评估(听课、检查教案、听实验课、查看教学档案等)、问卷调查以及平时抽查了解三种方法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基础医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