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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学生会查寝制度

2019-04-12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高校校园文明成果的重要窗门。为加强学生寝室文明建设和贯彻“三全育人”工作理念,使学生在一个健康、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针对学生寝室的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结合基础医学院学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制度:

一、查寝内容

检查学生寝室的卫生、就寝、安全情况,以及学生夜不归寝和其它违纪情况。

二、查寝办法

班级骨干和纪律委员每天对各自班级的寝室进行检查,学生会组织人员对学生寝室进行每周的抽查和突击检查。

三、具体要求

1、严禁在校学生夜不归宿。

2、学生寝室实行夜晚23 : 00定时自行熄灯制度,住宿学生应做到按时就得、按时起床。

3、禁止在寝室内饲养猫、狗等宠物。

4、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严禁携带或藏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从事炊事活动或燃烧杂物。

5、严禁在寝室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熨斗、电热毯、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6、严禁在寝室进行喝酒、赌博等行为。

7、学生宿舍禁止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不准将床位出租给他人,不准寄放亲朋贩卖的货物。

8、自行车进出寝室不得骑行。

9、住宿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病。

10、寝室内务卫生由寝室长安排本寝室同学轮流打扫,做到一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每天上、下午第一节课以前,应将率内垃圾出并倒入楼道垃圾桶内,以便清洁工统一清理。

(对以上事务各寝室长及班干要起到督促作用,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成都医学院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四、具体实施办法

1. 学生会纪检干部及辅导员不定时的对寝室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处理给予相应处罚,并在年级、班级QQ上进行通报批评。

2. 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宿管老师,并做好记录。学校将对使用违章电器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3. 各班纪律委员应在每天23 : 00对本班寝室的熄灯情况和住宿学生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于次日将记录上交辅导员。

4. 对在23 : 00仍未返回寝室的以夜不归宿处理,对未经学校同意在外租房居住的视为夜不归宿处理。

5. 如果请假外出晚上不能回寝室,需要提前向查寝同学说明情况,并出示有学生辅导员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事后请假,一律视为无效。

6. 对晚归爬墙者,或宿舍铁门关闭后翻墙出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 学生会骨干查寝时,至少两人以上结伴而行,敲门后,要说明事由,态度友好。

8. 住宿学生要积极配合学生干部查寝,如果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有辱骂或殴打老师和学生干部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五、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施行,由基础医学院学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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