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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本科学生活动经费

2019-04-12  

为使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更好地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和学生活动管理规定,发挥经费的最大效益,满足开展学生活动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遵循统筹规划、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按年度划拨给学院的学生工作管理经费、学院自筹的学生工作管理经费,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核拨的专项活动经费。

第二条 学生科是学生活动经费管理责任部门,对经费使用原则、方向、项目与额度进行管理与调控。

第三条 经费使用实行负责人制。负责年级管理的辅导员为本年级经费负责人,负责学生会管理的老师为学生会的经费负责人,其它经费以学生科长为经费负责人。

第四条 实行预算制和项目申领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每学年学校下达学生活动经费预算后,由经费负责人向学生科提出活动计划,并列出经费需求预算表。学生科对全年学生活动进行统筹规划,提出《基础医学院学生活动经费预算表》,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初审后,报学院学生教育工作组审定。

第五条 审批后的经费预算表下发到各年级、学生会,严格按预算执行。遇到特殊情况时,由学生科提出意见,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事后报学院学生教育工作组审定。

第六条 经费负责人对学生使用经费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并对活动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经费负责人履行报销手续。

经费报销程序为:经费负责人贴好票据,到学生科审核、记账,经副书记、书记签字后,送院长签字,再到财务处报销。

第七条 经费开支项目和范围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所需物品尽量从京东等大型网站、商场采购。活动结束后3周内完成活动报销程序。

第八条 学院学生会自筹经费由负责学生会管理的老师负责管理,学院学生科长、副书记负责监管。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若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违背,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自2018年6月10日施行。

上一条:基础医学院本科学生评奖推优工作规程 下一条:关于印发《基础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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