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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3    作者:     来源:    点击: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我院。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收件人:梁老师,电话:028-62739339。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基础医学院。为保障邮件寄送的安全性,建议考生采用顺丰快递邮寄。



成都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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