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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5年秋季学期医教结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医教结合,相辅相长”是提高基础医学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基础医学教师及时了解临床学科发展动态,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制定了《基础医学院教师赴医院进修学习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成基础函[2015]10号文件),每年选派部分基础医学课程骨干教师利用教学间隙期,赴医院进行为期2-3个月的进修学习。

2015年春季学期已有3位教学骨干圆满完成进修计划。根据学院计划,我院将于2015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优秀教师赴临床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进修学习,现将秋季学期“医教结合”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人员

根据学院师资培养计划、教学任务及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结合个人申请,在教研室择优推荐的基础上,2015年秋季学期,基础医学院拟派出9名教师,人员名单如下: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教研室:李健、卢辰;

生理学教研室:林友胜、唐瑜;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研室:曹慧;

基础医学实验教育中心:张奇兰;

医学免疫学教研室:金虹、单娟;

医学微生物学教研室:王辉

由学院批准外出进修学习的教师,须持学院介绍信前往相关医院进修学习。

二、进修学习医院

以我校第一附属医院为主,其它医院为辅。

三、进修方式和时间

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及科研任务的情况下,利用教学间隙期脱产赴医院进行为期2-3个月的进修学习。

四、进修内容

(一)理论学习:参加相关科室的理论学习;

(二)临床研习:跟随指导医师参与科室的临床日常工作和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三)学术活动:参与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或读书报告。

五、进修方法

(一)理论学习:听课或者自学;

(二)临床研习:参照《临床住院医师培养方案》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参加所在科室的门诊接诊、临床查房、病例分析、学术讲座等,并收集整理临床病例资料或标本,充实教学。

六、考核办法

为保证进修学习工作的有效进行,基础医学院将加强对教师进修学习过程检查与监督,促进教师进修学习质量的提高。

(一)出勤考核:认真填写进修周志,并须经指导医师签名签名认可,方为有效;

(二)理论考核:完成专业综述1份;

(三)收集整理临床病例资料或标本5份及以上;

(四)完成进修学习报告1份。

七、进修待遇

(一)教师在本市范围内的进修学习,其交通、食宿均由本人自行解决。赴外地进修学习,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教师进修学习期间,每月出勤达到20天者,由学院报请学校给予20个学时/月的教学工作量补贴;不足20天,大于11天者,给予10个学时/月的教学工作量补贴;不足11天者,则不予补贴。

此通知!

附件 2015年秋季学期基础医学院“医教结合”计划表

基础医学院

2015年10月14日